我省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福建省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要求采取 “长牙齿”的硬措施,以 “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并决定9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
《工作方案》明确
专项整治分为集中整治、督促检查和总结报告三个阶段。清理范围为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涉及耕地的违法用地问题,主要包括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天地网”动态执法发现涉及耕地的违法用地问题和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和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
《工作方案》要求
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 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协调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人员、经费等问题,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具体组织,开展定期调度、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要严格销号标准
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符合条件的,予以销号:采取拆除措施进行查处整改的,提供拆除及恢复种植条件后的现场照片;采取没收措施进行查处整改的,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函、接收函及停产停业或生产生活设施腾空照片;符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条件,经依法查处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提交用地批文。
要强化监督检查
省、市、县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发现整治不力、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等行为的,视情节给予公开通报、约谈,直至移交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要强化分类处置
市、县( 区)在具体清理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施策、分类处置,不搞 “一刀切”, 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社会安定。
要加强宣传引导
市、县( 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政策宣传,特别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宣传,还要强化典型违法案件通报和违建现场拆除实况曝光,发挥拆除一起、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保护耕地、依法用地意识。
来源:福建自然资源公众号 作者:厅执法处 吴维 海峡资源报 章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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