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Fujian Society for Geodesy Photogrammetry and Cartography

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测绘科学奖”)的评选工作,确保省测绘科学奖的质量,根据《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省测绘科学奖的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

  省测绘科学奖奖励委员会(简称“奖励委员会”)负责省测绘科学奖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奖励办”)负责省测绘科学奖的事务性工作。

  省测绘科学奖按百分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可提名一等奖或金奖;综合得分80-89分可提名二等奖或银奖;综合得分65-79分可提名三等奖或铜奖;综合得分65分以下不授奖。

 

 

第二  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选细则

  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简称“科技进步奖”)授予在下列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一)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和技术创新成果等)省内首创国内先进的、经过实践应用具有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成果工作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和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所取得的成果,有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在测绘地理信息科普及推进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科技进步奖的授奖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3个等级。获奖项目不得超过申报项目总数的70%,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分别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数的15%、25%,一等奖可空缺,高等级的获奖比例可用于低等级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奖人数分别不超过12人、10人、7人,授奖单位分别不超过6个、4个、3个。特殊情况下的超额,须经奖励委员会同意。

  科技进步奖的授奖等级,通过对申报的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成果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后提出建议。其评判等级及标准如下:

一等奖:成果技术难度大, 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总体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更高,技术成果多,技术推广应用程度高,发展前景好,对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经过实践应用获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二等奖:成果技术难度较大,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总体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技术成果较多,技术推广应用程度较高,发展前景较好,对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经过实践应用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三等奖:成果技术有一定难度,技术上有创新,总体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有一定发展前景,或解决一些关键技术问题,对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经过实践应用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申报单位应填写《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相关部门或有关技术机构的验收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评议报告等,软件项目附加测试报告;

(二)成果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

(三)主要技术文件,如技术研究报告或技术总结报告,相关学术专著或论文等;

(四)知识产权证明、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等其他证明性资料。

 

 

第三 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评选细则

  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简称“优秀工程奖”)参评的工程项目可包含下列专业类型: 

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形测绘(非摄影测量与遥感方法)、变形测量、管线及其他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集编制工程等。对于涉及多专业的项目,申报时可选择一个主专业或同时列出涉及的各专业类型。

第十  申报优秀工程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完成时间不超过3年且竣工验收1年及以上。

(二)产值在15万元(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房产测绘项目产值5万元)以上,主要技术和质量指标达到同类项目的省内先进水平;

(三)申报项目通过由项目主管部门、甲方单位或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组织开展的验收。

(四)申报项目具备技术先进、管理科学、效益显著等特点。

第十  优秀工程奖设金奖、银奖、铜奖三个等级。获奖项目不得超过申报项目总数的70%,其中,金奖、银奖分别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数的15%、25%,金奖可以空缺,高等级的获奖比例可用于低等级奖项金奖、银奖、铜奖授奖人数分别不超过12人、10人、7人,授奖单位分别不超过6个、4个、3个。特殊情况下的超额,须经奖励委员会同意。

第十  优秀工程奖金奖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产值不低于100万元(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房产测绘项目产值不低于30万元),工程技术设计先进,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经济合理;

(二)组织管理科学,工期与成本控制合理,项目成本控制及成本降低率高,文档资料规范完整;

(三)技术标准执行规范,质量控制措施有效;

(四)成果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第十  优秀工程奖银奖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产值不低于50万元(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房产测绘项目产值不低于15万元、不包括购置软硬件费用),工程技术设计较先进,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较经济合理;

(二)组织管理科学,工期与成本控制合理,项目成本控制及成本降低率较高,文档资料规范完整;

(三)技术标准执行规范,质量控制措施有效;

(四)成果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

第十  优秀工程奖铜奖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产值不低于15万元(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房产测绘项目产值不低于5万元、不包括购置软硬件费用),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较经济合理;

(二)组织管理较科学,工期与成本控制合理,文档资料规范完整;

(三)技术标准执行较规范,质量控制措施有效;

(四)成果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  申报单位应填写《福建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

(二)有关技术设计书和补充规定、技术设计书审批意见;

(三)技术总结;

(四)质量验收报告;

(五)项目有关附图、样图;

(六)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编制项目,应提供地图审查机构的审核批准书;

(七)应用证明等其他材料。

 

第四章  省测绘地理信息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细则

  第十六条  第一作者在我省工作或学习期间完成的论文,可申报省测绘地理信息优秀学术论文奖(简称“优秀论文奖”)。

  优秀学术论文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获奖论文不得超过申报论文总数的70%,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分别不超过申报论文总数的15%、25%,一等奖可以空缺,高等级的获奖比例可用于低等级奖项

十八  优秀学术论文奖的授奖等级,通过对申报的论文进行综合评价后提出建议。其评判等级及标准如下:

一等奖:具有独到见解,创新观点,达到测绘地理信息学科或本专业先进水平,有前瞻性,具有广泛的指导作用;有较好的开发前景和使用价值;逻辑性强,思路清晰,文笔顺畅,有较强的文字材料组织能力。

二等奖:在省内测绘地理信息学科领域研究中达到领先水平,有新创意、新观点,或解决了生产实际中的较重大问题,具有较大的指导作用;有较好的开发前景和使用价值。逻辑性较强,思路清晰,文笔顺畅。

三等奖: 在省内测绘地理信息学科领域研究中达到先进水平,有一定的新创意、新观点,或解决了生产实际中的一般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有一定的开发前景和使用价值;符合要求格式,文章结构合理,文字顺畅。

论文公开发表之前,在《福建测绘》内部刊物交流的可获得适当加分。

十九  申报优秀学术论文奖应填写《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论文全文(word及pdf各一份);

(二)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

(三)若为外文论文,应附中文翻译。

第二十条  申报论文可以独著,也可合著,多人跨单位联合申报的论文,应加盖所有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合著作者应签名确认。

 

 

第五 评审程序

第二十  形式审查。申报材料由奖励办按申报要求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论文)进入评审环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奖项数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联合申报单位及完成人数额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盖章及签字是否齐全。

(三)申报项目是否已获得更高等级奖项。

(四)申报表中有关内容的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需材料是否齐全。

(五)项目完成时间、验收时间、产值及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五)是否符合当年开展测绘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通知中所作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  材料审阅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设立评审专家组,每个项目材料由3名评审专家负责审阅。

第二十  项目答辩。对申报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优秀工程奖金奖的项目,需进行项目答辩。答辩人应为申报表中排名前五的主要完成人。评审专家听取申报单位介绍项目相关情况,并对项目进行质询。

第二十  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组结合申报材料审评和项目答辩情况,填写《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专家主审表》,提名获奖的候选项目。

第二十  投票表决。全体评审专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提名获奖的候选项目评选出拟获奖项目及等级。评选表决要求如下:

(一)评审会议应有2/3以上评审专家参加,才能进行投票;

(二)拟获奖项目须获得参加投票评审专家的1/2以上赞成票数;

(三)当获奖候选项目数量多于限额时,按赞成票数高者获得该等级奖项,未获得该等级奖项的项目直接确认为低一等级奖项;

(四)当获奖候选项目得票数相等时,应重新进行投票,以获赞成票多者获奖。

 

 

  

  本细则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第九届四次理事会暨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二十七   本细则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负责解释。

 

 

 

创建时间:2022-04-14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