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Fujian Society for Geodesy Photogrammetry and Cartography

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专家库管理规定(试行)

 

(经第九届八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4月6日印发实施)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专家入库、出库及抽取工作,确保学会各项咨询、评审等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会专家库是指支撑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专家抽取系统的专家数据库,是测绘学会组织咨询、评审等工作所需的专家资源。

第三条 学会秘书处负责专家库建设、维护、专家信息动态管理、专家抽取及专家联络等工作。

第四条 专家入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熟悉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发展动态。

(二)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工作或管理工作,在测绘地理信息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理论造诣、技术实力和影响力。

(三)为鼓励学会理事参与学会事务管理,学会理事可优先入库。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为在岗专业或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专家原则上应出库:

(一)本人以书面形式申请退出的。

(二)调离测绘领域、不再从事测绘相关工作的。

(三)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咨询、评审等会议期间有违反廉洁自律准则和职业道德,被投诉经查实的。

(四)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重要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无故拒绝参加学会组织的咨询、论证、评审、评价等会议连续3次(含)以上的。

(六)已退休或其他原因无法胜任专业工作的。

第六条 专家入库程序:

(一)入库方式主要为由学会推荐或专家所在单位推荐入库。

(二)学会推荐入库的,需由秘书处提出建议名单并经理事长批准。

(三)单位推荐入库的,需由专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见附表),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学会秘书处审核。

(四)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需在学会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专家由秘书处办理入库手续。

第七条 专家出库程序:符合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由学会秘书处办理出库手续。出库专家需及时在学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第八条 专家库中的专家名单,每年至少在学会门户网站公告一次。

第九条 凡由学会自行组织或受会员单位委托组织的科学技术奖评审、优秀论文推荐、科技成果评价及专业咨询等会议所需的专家,应从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专家抽取系统中抽取。

第十条 专家抽取原则:

(一)根据会议需要,可设置随机抽取条件。条件一般包括专业类别、职称等级、专家所在区域、单位性质等。

(二)根据条件随机抽取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原则上专家人数按不超过 1:2 的比例抽取。

(三)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所需专家人数的1/3;当会议所需专家不超过5人的,至少应有1名正高级或教授级专家。

(四)当开展优秀论文推荐评审时,可优先抽取高校教师。

(五)评审会议不超过半天的,一般选取福州区域的专家。

(六)同一次评审会议中,来自同一个单位的专家原则上不超过2人。

(七)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评选会议中,评审组长、副组长从具备高级职称的学会负责人中抽取,专业组组长可优先从正高级或教授级专家中抽取。

(八)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被抽中的专家可能存在回避情形的,应当予以回避。

第十一条 专家抽取及确定程序:

(一)秘书处指定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登录“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专家抽取系统”,根据专业、职称、区域等条件抽取相关专家名单。

(二)专家名单抽取完成后,秘书处原则上应按抽取先后顺序联系专家并予以确认,若因职称或专业等特别需要的,可适当调整相关专家确认顺序。因专家主动回避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人数较多、无法满足会议需要时,应当重新抽取。

(三)当个别专家在会议前临时告知无法参加评审时,原则上应从随机抽取出的备选专家中替换,当备选专家仍无法参会、来不及重新抽取专家时,可由秘书长指定其他专家参会。

(四)一般情况下,应在会议召开前48小时之内通知专家,福州区域之外专家可提前72小时通知。

(五)咨询或评审需要非测绘相关专家或省外知名专家,由学会秘书处推荐并经理事长同意。

(六)专家人选确定以后,秘书处应同时告知专家按照会议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二条  本规定经学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表: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创建时间:2023-04-06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