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选的引导激励作用,推动我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科技进步,根据《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拟定于8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25年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优秀工程奖及优秀论文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申报要求
1.凡2022年7月20日以后完成的,在2025年7月20日前通过鉴定或验收并符合《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申报要求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均可申报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
2.申报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单位须填写《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申报表》《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申报简明表》。《申报表》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省测绘科学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简明表》《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共同发送至奖励申报邮箱(word与pdf格式各一份)。
二、福建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申报要求
1.凡2022年7月20日以后完成的,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以前,项目产值在15万元(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房产测绘项目产值5万元)以上,并符合《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申报要求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均可申报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
2.申报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的单位须填写《福建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申报表》和《福建省优秀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申报简明表》。《申报表》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省测绘科学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简明表》《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共同发送至奖励申报邮箱(word与pdf格式各一份)。
三、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要求
1.凡第一作者在我省工作或学习期间完成的、于2022年7月20日以后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并符合《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申报要求的论文,均可申报省测绘地理信息优秀学术论文奖。同等情况下,参评论文曾在《福建测绘》上发表交流的,将予以适当加分。
2.申报省测绘地理信息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须填写《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表》,《申报表》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省测绘科学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共同发送至奖励申报邮箱(word与pdf格式各一份)。
3.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论文作者确保论文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文责自负。
4. 获得优秀学术论文奖的,在颁发荣誉证书的同时给予一定奖金奖励。
四、其他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中含涉密内容的,不予受理。
2.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候选单位、候选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3.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第一申报单位应为测绘学会团体会员或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测绘学会团体会员为非本省测绘单位,申报项目应当为福建省域内取得的成果。
4.已获得省(部)级、国家级等科学奖励及中国测绘学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等全国性社会组织奖励的项目,或连续两次参加福建省测绘科学奖评选未获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省测绘科学奖。同一项目成果,不得同时申报科技进步奖及优秀工程奖。
5.科技进步奖和优秀工程奖,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量分别不超过3个;优秀论文奖,测绘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申报数量不超过3篇、其他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5篇。
五、其他说明
1.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评选不收取申报费用。
2.《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申报表格可从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网站(https://www.fjchxh.cn)的“科技奖励”专题自行下载。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0日。
4.奖项申报联系人务必以实名方式(单位+姓名),加入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评选微信群,后续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将在微信群里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60号,邮编:350001
联系人:朱宗平,电话:0591-87527076,13675033162
申报邮箱:fjchxh2015@q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2025年5月12日